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《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》的决定1988-07-01

文档创建者:信息管理
浏览次数:434
最后更新:2022-09-23
法律条文
现行有效法律目录: 宪法相关法(49件) 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《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》的决定
法律效力位阶:法律
制定机关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时效性:有效
施行日期:1988-07-01
公布日期:1988-07-01



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
中央军事委员会《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
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》的决定
198871日通过)
 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: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《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》,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施行。

本文档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